中国基层法律服务状况考察报告四——以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为
中国基层法律服务状况考察报告(四)——以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为 免恶性循环,并保障社会控制的长治久安。 存在,在中国是必要而可行的,他们的存在是以司法专业化为目标的改革的一种相辅相成的
中国基层法律服务状况考察报告四——以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