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

山东省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0-6岁视力残疾儿童(7岁以上视力残疾儿童可参照执行)。二、服务时间每人训练时间不超过6个月,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三、服务流程办理进入机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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