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学生学籍管理细则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和
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学生学籍管理细则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 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中 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际, 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 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 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和毕 业等事项的管理。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 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一)省级学籍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统筹全省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