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1)开展时机: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
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 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1)开展时机: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 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次。 报告般在重大任务完成 后、工作阶段结束后、半年和年终总结时。正副书记一般每半年进行 一次述职。 (2)主要内容: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 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 包括: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 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 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③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 部自身建设的情况;④基层主要任务完成、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 情况;⑤领导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⑥今后工作打算和加强 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建议等。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工作报告。①报告工作前,正副书记要交 心通气,商定有关事宜,并事先通知各委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② 召开支委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报告的起草意见,各支委按分 工梳理回顾前阶段工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③会后由支部书记或指 定其他支委,负责起草工作报告;④报告初稿写好后,召开支委会集 体讨论修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工作报告;⑤支委会结束后,向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