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常规公示制的实践与探讨
分级护理常规公示制的实践与探讨 根据2001年上海市卫生局医政工作计划关于“向社会公示Ⅰ、Ⅱ、Ⅲ级护理常规”的要求,我院在收费标准公示、药价公示和患者自主选医生等公示制的基础上,于2001年9月
分级护理常规公示制的实践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