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补充责任

浅探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补充责任摘要: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第三人侵权时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以及校园事故中第三人侵权时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在侵权责任中适用补充责任这一新的类型,无疑是我国

浅探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补充责任 摘要: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第三人侵权时安全保障义 务人的补充责任,以及校园事故中第三人侵权时学校等教育 机构的补充责任。在侵权责任中适用补充责任这一新的类型, 无疑是我国侵权法领域的一大创新。补充责任制度的确立, 不仅能够解决第三人侵权情况下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所面 临的法理困境,而且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同时也发挥了 法律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的社会功能。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安全保障义务补充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在侵权责任的承担中确立了补充责任制 度。具体规定在第37条第2款“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 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第40条也有关于 补充责任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 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 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未尽到

腾讯文库浅探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