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院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加强对社团的管理,依照国家相应条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院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加强对社团的管理,依照国家相应 条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具有河南农大华豫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学 生基于共同兴趣和爱好,按照一定规程,自愿结成的具有固定成员和 特定活动内容的团体。在校学生社团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 学生 登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 第三条学生社团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必须 《》 遵守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的规章制度。学校保护学生社团依照其登 记的章程进行活动。 第四条学生结社应以促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 为宗旨。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 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 动,充分体现学生社团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 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生社团由院党委授权院团委统一管理。院团负责对社团进行统一的 监督、管理、评比。服务与必要的扶持。社团常规性管理工作由团委 下设的社团联合具体展开。 第六条学生社团按照其规模、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范围分为院级、系级社 《 团。院级社团由院团委负责其开展工作、系级社团由系团总支指导其 开展工作 。》 第七条学校禁止成立带有地域性和宗教色彩的社团:如同乡会、兄弟会等, 本院学生社团不得让校外成员成为其成员。 第八条学生社团分为一下五种: 学艺性社团:以研究学习为目的的社团。 服务性社团:以推荐学院自我服务为目的的社团。 康乐性社团:以提倡自我教育,开展健康的文艺活动和体育运动为目的的 社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