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试行)_3
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试行)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试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试行) 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试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_?_?_?_?_?_?_?_?_?_ 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 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 乙方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