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协会星级义工评选暂行办法
义工协会“星级义工”评选暂行办法 为大力弘扬广大义工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激励和鼓舞义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提高**义工的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和规范义工服务记录
义工协会“星级义工”评选暂行办法 为大力弘扬广大义工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激励和鼓舞义工参与社 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提高**义工的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 展,促进和规范义工服务记录考核工作,建立完善的义工评估机制,特制订本 暂行办法。 一、评定条件: 1 、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智力、体力和技能等,在**义工 协会登记注册,严格履行《**义工协会章程》的正式会员; 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义工协 会的声誉及形象; 3 、星级义工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由个人自行申 报,义工组织予以评定; 4 、义工晋星,依据参加**义工协会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中个人服务业绩。 考核部门每年对所有正式注册义工参加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记分、存档。每年 年末开展一次星级评定活动,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义工,由本人申报,经审核 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星级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