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教授基本资格条件试行
扬州大学教授基本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教授职务评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教授基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