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制度规范(12篇)
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制度规范(12篇)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制度1、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喷出量的鉴别,报省安全生产监督局。2、发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措施,报公司上级有关部门。3
专业文档,欢迎下载! 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制度规范(12篇) 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喷出量的鉴别,报省安全生产监督局。 1 、发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措施,报公司上级有关部门。 2 、除役已创建的防救火系统,报公司上级有关部门。 3 、无法按期半封闭工作面的防雷措施,报公司上级有关部门。 4 、半封闭区、情况不明的巷道、联通已采区、旧空区、火区等处的排 5 在瓦斯措施,报公司上级有关部门。 、火区下或即将来临火区下采矿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上级有关部 8 门。 、串联通风措施,报公司上级有关部门。 9 、工作面搬离措施,报公司上级有关部门。 10 、现生产采区没专用春早巷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 11 、采区以下(包含采区)调改通风系统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 12 、通常盾构巷道全线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 13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一、入井人员必须穿安全帽、随身携带打火器和矿灯,不得随身携带 烟草和燃烧物品,不得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不得饮酒。 二、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上岗资格证,不得并无证者入井。 三、上下井人员严禁随身携带的物品包含:炸药、雷管、烟草;火机 火柴等燃烧工具;并无措施的电气焊器具;不安全检查或不合乎入井 建议的照相、摄像机器材;三证不全系列的电气设备;易燃、易 “” 爆、腐蚀性物品;可能将损害他人及携带者本人安全的工具材料等。 火工人员自行随身携带火工产品上下井时必须请示调度室同意,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