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
抚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抚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已经2013年9月27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市长 张和平2013年10月24日抚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
抚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