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

抚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抚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已经2013年9月27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市长 张和平2013年10月24日抚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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