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工程施工招标手续办理
● 设计——招标手续办理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 建设工程
[] 键入文字 ● —— 招标手续办理 设计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 告) 6、《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办理流程: (一 )、设计招标受理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设计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 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 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 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 键入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