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缤纷商业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缤纷商业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内)NO: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缤纷商业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 NO (内)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乙方有效通讯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实地查勘租赁物业和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租赁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租赁范围 1、乙方租赁甲方拥有经营权的位于层(推广名为)号铺位,铺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测绘大队测量的为准),该铺位的位置示意图见附件。 2、该铺位的用途仅限商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以租赁合同签订时工商登记部门 规定为基础,乙方必须在甲方核准的范围内经营,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 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约定。 第二章租赁期 3、租期共年,租赁期限自2007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4、乙方享有免租期(含装修期)共计个月(或日),免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 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免租期 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需支付管理费及空调费、水、电、煤气等费用。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终止,则 乙方不享有免租期(含装修期)的优惠,乙方需按合同规定的首月租金标准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的租金。 5、计租日:免租期结束的次日为计租日,即计租日为年月日。从计租日开始,该铺位 即开始计收租金。 6、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开始营业,若因乙方原因未如期开业,则每延迟一日应按月租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