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停产、停业、限制生产、限制经营等措施,并立即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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