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原则
论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原则 实施治安行政强制措施是否需要法律原则?学理上一般的认识是,现代社会的日趋复杂性,导致立法者对自已所制定的法律是否能够完全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失去了信心,于是,立法一改过
论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原则 实施治安行政强制措施是否需要法律原则?学 理上一般的认识是,现代社会的日趋复杂性,导致立 法者对自已所制定的法律是否能够完全满足社会发展 的需要失去了信心,于是,立法一改过去的严格规则 主义的指导思想,采用自由裁量主义,从而使法律具 有了模糊性的特点。法律模糊性的本质是立法者授予 了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对公安机关而言, 意味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同 时也无法避免公安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为防止公安 机关的自由裁量偏离立法目的、精神,立法者所采取 的对策之一就以设立法律基本原则指导执法者合理地 行使自由裁量权。应松年教授认为:行政强制涉及到 , 公民、法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实施行政强制必须遵循 , 一定的原则尽可能地把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损 , 害限制到最小范围。在实际生活中有的行政机关滥用 , 行政强制对一些采取其他行政管理措施就可以解决 , 的问题也实施行政强制侵犯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 , 益。针对这种实际情况应当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确 [1] 立一些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