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管控[修改版]
第一篇:子公司管控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子公司(含项目子公司)的组织行为,维护集团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
第一篇:子公司管控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子公司(含项目子公司)的组织行为, 维护集团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集团作为子公司的出资人,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 监事和经理层)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 第三条 集团对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 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 权利,同时将赋予子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充分自主权,确保子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加强集团对子公司资本的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集团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 营效益。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集团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 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第五条 子公司经营与管理 1 、集团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子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集团根 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子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 分解下达实施。预算在执行中如遇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子公司每半年可以提出 年度预算的调整申请,经集团审核确认后适当修改其相关预算指标,各子公司应确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 完成。 2 、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重大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对外担保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 资权。如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在事项完成投资 可行性研究后,报集团董事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子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定从事经营工作。子 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集团 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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