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领导、各类人员工作量参照标准
中小学教师、领导、各类人员工作量参照标准 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 34周计算) 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 10 节或 2 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