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文章的保护思考论文

时评文章的保护思考论文 一般认为,作品必须具备三个要素:一是有特定的内容,二是有一定客观形式的表达,三是具有独创性。显而易见的,时评文章具备作品的三个要素,作者通过对新闻时事的陈述和评论,表达自

时评文章的保护思考论文 一般认为,作品必须具备三个要素:一是有特定的内容, 二是有一定客观形式的表达,三是具有独创性。显而易见的, 时评文章具备作品的三个要素,作者通过对新闻时事的陈述 和评论,表达自身的观点和见解,运用文字的形式进行表达 和传播,其中包含了作者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和智力成果。 因此,时评文章具备成为著作权法客体的基本条件。有观点 认为,时评文章属于新闻的衍生品,依据著作权法对不属于 著作权客体的规定,包括了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 视台、信息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即时事新闻, 故而时评文章不适用著作权法,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因为时评文章和严格意义上 的新闻作品是有本质区别的。新闻作品是对事实的如实描述, 是事实的真实反映和再现,但时评文章是在新闻的基础上, 阐述作者的观点和见解,具备独创性,这也是时评文章可以 成为著作权保护客体的核心和关键。毫无疑问,时评文章应 当属于著作权的客体,受到保护。 对时评文章的保护现状 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稿中规定的“可以不经著作 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12种情形就包括时评文章。 著名时评人晏扬召集140位国内比较活跃的时评作者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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