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口技术第4章(4.6)
- 4.6模块化程序设计技术1. 全局符号的定义与引用单个模块中使用的符号(变量、标号或子程序名)为局部符号。一个模块中定义的符号如不另加说明,均为局部符号,局部符号只能在定义它的模块中使用。多个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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