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军校及国防生招生具体规定出台
辽宁省军校及国防生招生具体规定出台 日前,辽宁省招考部门通过其官网发布20XX年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具体规定。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
辽宁省军校及国防生招生具体规定出台 日前,辽宁省招考部门通过其官网发布20XX年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 国防生班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具体规定。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 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 199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以及国防生院校 招生不设最低年龄限制)。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第一志愿报考有关院校志愿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值) 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或者第一志愿报考执行本科第 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院校志愿,并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值)从 高到低排序,排名进入所报院校招生计划数6倍以内的考生]。 考生于20XX年7月2日15:00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本人 是否具有参加军检资格,具有资格的考生须于20XX年7月3日9:00至 10:00到所在报名点或者各地招考办指定地点领取军检表等材料。 政治考核工作 考生须于7月3日14:00前主动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武部报名登记参加 政治考核。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由县(市、区,下同)人武部会同本县招 考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县人武部、 招考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统一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 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并由组长签字负 责。异地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