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合同样本
风险代理合同样本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基于双方前期合作案件较为顺利,依据双方已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第五条 之约定制定《风险代理合同》,对基本代理费以外的减损部分及主张代位追偿权追回理赔款等
风险代理合同样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基于双方前期合作案件较为顺利,依据双方已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第五 条之约定制定《风险代理合同》,对基本代理费以外的减损部分及主张代位追 偿权追回理赔款等各种事项进行约定,具体条款约定如下,双方遵守。 一、风险代理的适用范围: (一)诉讼中案件:由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出庭参加审理,甲方应于收到法院送 达的相关法律文书三日内将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乙方律师出庭参加审理以 达到为甲方减损的目的,减损金额由法院出具生效判决(调解书)上所记载的原告 诉请金额(如被保险人或车主有垫付的,垫付金额计算在内)与生效判决(调解书) 间的差额确定。若诉请金额超过投保限额的,以投保限额为依据计算减损额。 (二)诉讼终结案件:1、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甲方需要履行给付义务,但 甲方认为判决有误需要进行申请再审的;2、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并已实际支付, 但甲方怀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诈、诈骗犯罪情况的;3、转追偿案件(代位追偿)。 二、律师代理服务费。 (一)诉讼中案件,经过乙方代理减损的,甲方按减损金额的 ____%另行支付代理费。该代理费与基础代理费(RMB元)同时支付到乙方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