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清朝官吏管理制度

清朝官吏管理制度 清朝的官吏制度沿用明朝制度,有“官”和“吏”之分。官者,由吏部或兵部量才而任命者叫官员,分九品十八级。不需两部任命的各衙办事人叫吏员,例如内阁和各部、院的经承、书吏、典吏等,没有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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