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待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待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1、建筑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于保卫处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接受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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