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电器、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电器、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 害。应根据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器线路、设备设施、安装环境,对配 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
学校电器、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 害。 2. 应根据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器线路、设备设施、安装环境,对配 电 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 备的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 的设计、 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锅炉等重要设备及易燃易 爆场所的设 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清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 3. 学校建筑内的导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敷设线路 进 入夹层或闷顶内,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密闭。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 靠近 可燃物。碘鸨灯、荧光灯(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 不准用 可燃物做灯罩。 4. 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 进 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 起火 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5. 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气设备 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 岗; 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施及附件齐全。 6. 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 殊 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 超负 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