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甲供材料问题
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甲供材料问题 甲供材料如何缴土地增值税 甲供材”工程就是甲方(基本建设单位)与乙方(施工单位)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事先约定的,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提供建筑劳务的
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甲供材料问题 甲供材料如何缴土地增值税 甲供材”工程就是甲方(基本建设单位)与乙方(施工单位) 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事先约定的,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 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本文主要梳理甲供材料(设备)涉及的土 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 甲供材料(设备)的土地增值税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关于甲供材料(设备) 能否作为开发成本,进而作为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的问题上, 存在不少争论。但无论是主张扣除,还是主张不扣除,政策依据 都是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七条第二项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 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归根到底,就是建筑工程安装费是否包括甲供材料(设备)。 主张扣除的一方认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以出包方式支付和以 自营方式发生两部分,甲供材料(设备)就是自营方式发生的部 分。主张不扣除的一方认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就是工程费,不包 括甲供材料(设备)款。争论的焦点是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界定,双方有不同的理解。 建筑安装工程费在实际操作上的误区,尚待有关部门作进一 步界定。在这里,笔者就甲供材料(设备)是否属于建筑安装工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