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

附件: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

附件: 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 管理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 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 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 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2005年我省 15岁以上人群精神疾病流调显示,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高达1%, 全省约56万人。因此,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成 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各市、县(市、区)建立和完善有各级精神疾病专科医疗 机构、综合医疗机构精神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内的重 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二)建立健康档案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按照重性精神疾病患病 率1%计算,2010年建档率达到40%,2011年达到60%,2015年 达到80%。 (三)社区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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