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规定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所”)实习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