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承包经营点安全管理制度1、实行主管部门负 责制,经营点由总务处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并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 工作。2、总务处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应严格审查身份证件 和有关证、照,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校长室备案。3、必须居 住在经营点内的人员,必须到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总务处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 办法,必要时应取得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5、主管部门应 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 大功率电源的电器设备。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 心健康的物品或劣差过期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7、 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包期内不发 生安全事故。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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