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协议-托管-大厦员工餐厅
餐饮服务协议甲方:xx投资有限公司 (以上简称甲方)地址:x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上海xx配餐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餐饮服务协议 xx 甲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上简称甲方) x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xx 乙方:上海配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x 地址: xx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就甲方聘请 乙方为金龙鱼大厦提供餐饮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本次合同经营模式采用“餐费+管理服务费+管理酬金”模式。 一、经营费用结算: 1、餐费: 1.1餐费组成:食材及调味品、加工及剩菜损耗、一次性用品、日常洗涤 剂清洁剂、餐费收入需缴纳税费; 1.2餐费收入的支出需获得甲方的审核,书面许可; 2、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由人员服务费+餐厅运营辅助成本组成: 2.1人员服务费:包含了乙方派驻餐厅所有服务人员的薪酬福利、员工服 装及劳保用品、员工培训及体检费用; 2.2运营辅助成本:日常物料、制作餐厅/厨房的标识,行政办公费用、交 通及通讯费、布草清洗、公众责任险保费分摊; 3、管理酬金:管理酬金指乙方所提取的管理费及企业利润。管理酬金的支付 每月由乙方提出申请并由甲方结合大厦员工餐厅的经营业绩、大厦进驻客户就餐 的满意度,驻场员工的管理服务质量,在审核后进行支付。管理酬金由固定酬金 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万元整)和浮动酬金两部分组成,其中浮动酬金按照客 户满意度情况,依据营业额按比例提取。调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问卷、书 面访谈等)以甲方指定确认为准。具体规则如下: ◆ 若整体满意度低于80分,不收取浮动酬金; ◆ 若整体满意度在80-90分,按营业额的3%收取浮动酬金; ◆ 若整体满意度在90分以上,按营业额的5%收取浮动酬金; 4、开办费: 4.1一次性支付乙方的开办费构成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