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部代索赔单位管理办法
车险理赔部代索赔单位管理办法第一条所谓“代索赔”,是指机动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不 向维修单位支付车辆维修费用,而委托维修单位向保险公司索赔,所 得赔款冲抵被保险人应付的修车款。第二条 代索赔单位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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