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口腔专业医院感染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口腔专业医院感染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本"细则”合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结果则:总分:300分,<210分为不合格.浮Smi否决项目为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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