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股东公司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单独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单独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注: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 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 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 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 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 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