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指导意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对于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指导意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 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导意见 (20XX 年 3 月 X 日) 为进一步标准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提
对于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指导意见党委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 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导意见 (20XX年3月X日) 为进一步标准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效劳意 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 战斗力,提升效劳型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 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用量化积分来答复“党员先进不先进、优秀不 优秀”的问题,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设置党员奉献积分内容标准党员奉献积分由根本分、民主 评议分、奉献分、扣减分和一票否决五局部构成。根本分一般为80 分,民主评议分一般为20分,奉献分不设上限,扣减分不设下 限。被一票否决的,总得分为0分。党员奉献积分运行周期以一年 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自然消除。年度 党员奉献积分总值=(年度根本分+年度民主评议分+年度奉献分)-年 度扣减分。 1.根本分(80分)。重点考核党员履行义务情况。主要包括:⑴政 治合格。对党忠诚,坚决理想信念,坚持共产主义信仰,坚决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信心,具有较强的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所在党组织保持一致;⑵守纪合格。严 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和党的 优良传统,按规定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完 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按党的组织原那么办事,用纪律和规矩来标 准和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⑶品德合格。做到 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坚守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