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厅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意见
市卫生厅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意见市卫生厅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年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现就做好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考核种类划分考核包括年终考核
市卫生厅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意见 市卫生厅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年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发 展,现就做好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种类划分 考核包括年终考核和监督评议两部分。 实行分类考核。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内容的不同,分为医疗机构和防保机构 两类进行考核。医疗机构包括: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皮肤病防治站、呼吸 病防治所、精神病防治院、康复中心、妇幼保健院以及29个镇(街道)卫生院 (含第二、三、四、五人民医院);防保机构包括: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合作医疗管理中心、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根据考核内容、时间、形 式的不同,分为日常督查、年终考核和监督评议。 二、考核内容确定 (一)设置与确定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市卫生局卫生工作部署,确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内容。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卫生业务工作、行政管理和招商引资三部 分: 1、卫生业务工作包括:医院质量管理(包括落实医疗制度、医疗安全、病历书 写管理质量、医疗技术临床管理、临床药事管理、护理工作、医院感染管理、 药品零差率)、卫生事业发展(包括业务收入增长量、资产负债率、非生产性 开支比例、财务管理及统计工作、节能减排)、公共卫生管理(包括妇幼保健 及产科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行政管理包括:争先创优、院务公开、信访稳定、政令畅通、平安创建。 3、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单独一项考核内容,不计分。完成任务指标的单位将被单 独奖励。 (二)动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