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办法
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 促进我院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 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工作质量,在依法执业方面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严格执
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 促进我院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 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 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工作质量,在依法执 业方面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岗位职 责和诊疗技术规范,做到人人知晓执业要求,坚持依法执业,确保持证 上岗,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及上级卫 生行政部门有关要求,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对执业资格实行严格管 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师执业管理规定 1 .医生必须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方 可上岗工作。 2 .按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 师的指导下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不得独立进行医学诊查、 医学处置 (病历、处方等)、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3 .医师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医师执业证书》 上注册的执业地点、 执业类别和范围进行执业,未经注册人员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 活动,从事母婴保健的执业医师应当依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取得相 应的资格。 4 .医师在执业过程中,按照执业医师标准,要定期进行“三基”、: “三严”训练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医师,医院有权责令其暂停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