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医务室设置标准_1
学校医务室设置标准 诊所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 (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 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三)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 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 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 15平方米。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 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 台。 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13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