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粤科贸院字[2006] 106号一、课堂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以每一自然节为1学时计算。(-)课堂讲授工作量(含重复班)二完成讲授课学时。(二)第三门课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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