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乡镇党代会党委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乡镇党代会党委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县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乡镇党代会党委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 暂行条例》及县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镇第十五届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由镇第十五 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直接从本届党委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 二、镇第十五届委员会设委员9人,因人员未配备到位,本 次党代会选举产生委员6人,本次选举以实际选举的委员数为应 到会人数。 三、选举书记、副书记时,到会委员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三 分之二,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实际到会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四、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前划“○”或“√”,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 前划“×”,弃权的不作记号。可以另选他人,在选票空格内写上 姓名,并在姓名前划“○”或“√”,另选人必须是本届党委委员。 五、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一张选票所选 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 人数的选票无效。 六、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1人,已作为候选人的委员 不担任监、计票人。 第1页共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