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
附件: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以
附件: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为贯彻落 2006—2020 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年)》,加 “” 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以下简称国合专项)管理的科学性 和规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按照开放创新、支撑发展、平等合作、互利共赢 的指导思想,国合专项的目标任务定位于:推进开放环境下的自主 创新,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以全球视野推进国家创新 能力建设,面向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国际合作有 效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国家竞争力的提高;服 务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 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有效发挥科技合作在对外开放中的先导和 带动作用。 第三条 “” 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制定 国合专项管理办法。科技部负责国合专项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 按照解放思想,创新管理的工作思路,国合专项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