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显失公平构成要件的立法思考 (2)
对显失公平构成要件的立法思考 我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对显失公平构成要件的立法思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