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产权为学院所有并构 成学院资产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交通运输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文艺体育设备、图书 文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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