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之电焊十不烧
电焊“十不烧〞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能上岗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电焊十不烧〞 “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能上岗焊割作业。 1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 2 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3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平安时,不得进行焊割。 4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 5 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 6 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平安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有压力或密闭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7 .焊、割的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 8 的平安措施前,不准焊割。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9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 10 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