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慈善协会章程
石林彝族自治县慈善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慈善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由社会各界热心于慈善事业的团体和人士自愿参加的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第三
石林彝族自治县慈善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慈善协会,(以下简 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由社会各界热心于慈善事业的 团体和人士自愿参加的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 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 团结互助、扶弱济贫的美德,通过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难 等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公平、文明、进步与和谐。 第四条 本会接受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与 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石林县城阿诗玛南路199号(民政 局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团结和动员社会各届力量关心支持我县的慈善公益 事业,推动我县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多渠道、多形式地向社会募集资金,组织社会力量 进行慈善捐赠,举办义演、义卖等募集活动,接受社会各届 和国内外有关单位和人士的慈善现金和实物捐赠; (三)开展赈灾救难、扶贫济困、助孤安老、助医助学等 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活动; (四)组织热心社会慈善事业的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 慈善服务活动,建立慈善志愿者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