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办法
格尔木炼油厂属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属地管理意识, 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属地是指行政管理区域及其地上、 地下附属设施或管理职能范围内的房屋、设备设施、现
属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