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立法不宜操之过急
信托立法不宜操之过急 在普通法系中的信托制度,是指财产所有权人(信托创立人)把他的所有权移转给受托人,并声明受托人是为某些特定目的或某些人(受益人)的利益来管理该财产。信托财产是与受托人本身的财产分
信托立法不宜操之过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