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附件三:宣城市职业介绍机构申办条件及程序一、 审批依据1、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劳动保障部令第10号);2、 《安徽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人大公告第107号);二、 成立职业介绍机构的
附件三: 宣城市职业介绍机构申办条件及程序 一、审批依据 110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劳动保障部令第号); 2107 、《安徽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人大公告第号); 二、成立职业介绍机构的条件 15 、注册资金力-元以上; 2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33 、有名以上(含名)持职业指导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三、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简要介绍机构人员、资金及办公设施等情况,以及因何种原因申办职业介绍 机构,如何开展业务等内容); 2 、职业介绍机构申报表(一式三份); 333 、名以上(含名)持职业指导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的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45 、注册资金力-元以上(附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 5 、机构章稈(主要内容:机构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木;股东情况;法定代表人、会计核 算等); 6 、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并附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 、申办负责人的身份证并附复印件一份。 四、办事流程 科室受理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承诺时限 依行政许可规定时限内办结。 七、科室联系电话及地址 3022705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