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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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 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__ _?(1992年律师考试法学综合知识__简答第3题) 参考答案 1.法国公司甲与中国公司乙之间并未达成买卖拖拉机的合同。 2.理由:(1)法国甲公司给乙公司的发盘构成要约。(2)中国乙公司对法国甲公司的回复不构成承诺。因为乙公 司对甲公司的还盘对甲公司发出的要约中装船时间做出了修改,而这一修改构成实质性修改。(3)根据《国际货物买 卖合同公约》,合同在受要约方对要约做出承诺的情况下才达成立。因此,本案中,虽然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 但乙公司对此并未做出有效的承诺,因此,双方之间的合同并未成立。 分析思路 本案主要涉及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二部分关于合同成立规定的理解。应按照公约规定 进行逐条分析如下。 1.合同成立的条件。公约第___规定:“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由此可见,只有受要 约人对要约表示接受,合同方告成立。因此,本案的重点是判断是否存在要约,以及受要约人中国乙公司是否对要约 人法国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做出了承诺,如果进行了承诺,则合同成立。 2.是否存在要约。公约第14条至第17条对要约做出了具体规定。公约第14条规定:“(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 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一个建议 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__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__,即为十分确定。(2)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 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做出发价,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第15条规定:“(1)发 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2)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 同时,送达被发价人。”第16条规定:“(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 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a)发价写明接受发价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 发价是不可撤销的;或(b)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 第17条规定:“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 于拒绝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终止。” 根据上述规定,要约具有以下特点:(1)旨在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并在得到接受时愿意受其约束。(2)该建议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但该要件并不绝对,如果不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但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并表明受其约束,该意思表示仍然构成要约。(3)内容肯定、完整。肯定是指明确,不含糊。完整是指要约至少应该 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__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__的方法。(4)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5) 未生效的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通知应于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要约人。(6)要约生效之后,合同成 立之前可以撤销。撤销通知应于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a) 要约写明接受要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b)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而且受要约人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行事。(7)当拒绝通知送达要约人时,要约失效。根据上述特点,法国甲公司 的发盘构成有效要约。 3.是否存在承诺。公约第18条至第24条对承诺做出了具体规定。公约第18条规定:“(1)被发价人声明或做出 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价,即是接受,缄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接受。(2)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___送达发价人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