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建设工程未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示的参数确
4对建设工程未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示的参数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等行为的处罚流程图责任科室:业务科 联系电话:0417-2998579 监督投诉电话:0417-2998585行使职权依据:《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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