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企业培育发展指导意见
企业培育发展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培育企业进规模,扶持规模以上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实现我市工业经济三年倍增目标任务,现就培育发展规模工业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培育和引导小企业进规模
企业培育发展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培育企业进规模,扶持规模以上企业做大做强,确 保实现我市工业经济三年倍增目标任务,现就培育发展规模工业 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培育和引导小企业进规模 (一)加大对规模以下企业的培育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规模以下企业的帮扶力度,对有发展潜力、成 长性较好的规模以下企业,各县、区政府要建立规模企业后备库, 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帮助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用电、 用水、用地、融资、企业管理、产品质量、市场销售、项目建设 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其上规模、上水平,尽快进入规模企 业行列。 (二)规范规模企业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当年产品 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且有齐全规范的会计、统计基础资料 和专(兼)职统计人员。严格执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程序。 镇(园区)对拟申报工业企业进行初审;县、区统计局和经委进 行复审,复审要深入企业调查,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复审合格并 经县、区政府确认后,向市统计局、市经委申报;市统计局、市 经委审核后,向省统计局推荐上报,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后纳入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对于达到规模企业标准而不进行申 第1页共4页

